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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售后 服务更贴心
飞虎乐购延展保修服务说明
立即购买“飞虎延保”,延保期内,维修费用为“¥0”;保修时间更长,保修范围更广;笔记本电脑、数码娱乐产品意外进水、跌落有保障。

商品在厂家保修期内很少会坏,而在商品需要维修时,往往会发现厂家保修已过期,或者所需要维修的零部件不在保修范围内,想要维修或更换就要支付高昂的费用。而飞虎延保能帮您解决所有的烦恼,保护您的投资。

购买飞虎延保的好处:

1. 宁换勿修

如商品维修三次后,经我们判断仍需要进行第四次维修的,我们将采用具有类似功能的商品来更换,其价格将不超过被更换商品的原购买价格。

2. 维修“0”费用

保修产品在延保期内,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功能故障,我们将提供免费维修,免维修费,零部件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 保修时间更长,保修范围更广

飞虎延保将根据您的选择,提供比厂家保修更长的保修时间,使您更长时间安心使用您的产品。同时在厂家保修的基础上,我们还提供了额外的增值服务,比如电压不稳,正常磨损、环境因素造成的功能故障。

4. 意外损坏服务

飞虎延保针对笔记本电脑及数码娱乐产品,额外提供了意外损坏服务,如果您的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意外进水或跌落,造成功能故障,飞虎延保也一一帮您解决烦恼。这一服务,厂家可是绝对不提供的哦!

5. 上门服务

对需要上门安装,调试或者厂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的商品,我们也提供上门服务。

6. 免费转让

服务有效期内,如果保修商品被转让或赠与他人,飞虎延保可同该保修商品一同转让或赠与。

一、电器延展保修服务:

电器延展保修服务不仅在厂家保修整机及主要部件保修期的基础上分别延长了保修时间,还提供比厂家保修范围更广的保修项目。 如下原因导致的电器商品损坏都可以获得保修:

二、意外损坏服务:

笔记本电脑、数码娱乐产品自购买该商品之日起,对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坠落、液体泼溅、屏幕破裂(统称“意外损坏”)而导致的影响保修商品功能的故障,我们提供修理或更换服务。

三、常见问题:
1.飞虎延保如何定义?

飞虎延保是飞虎乐购联合全球知名的延展保修服务管理商美国新可安公司推出的一种延长保修服务产品。飞虎延保将为您提供更安心、更省钱、更方便的服务。

更安心:飞虎延保为您提供优质,完善的商品保修服务,免去您的后顾之忧,所以您的商品不会处于无保护状态,也不会为你已经有的保修服务重复付费。

更省钱: 购买带有飞虎延保的商品后,您在维修时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飞虎延保”在厂家保修期基础上提供在延保期内维修费用为“¥0”的服务,所有零件费及人工费全免。

更方便:如果您购买的被保商品发生故障,您只需拨打飞虎延保热线:400-820-9606。客户服务中心将为您安排维修服务,并告知您所需的是哪一类服务。

2.“飞虎延保”与厂家保修的区别?(点击链接查看详细说明
商品 故障 厂保 延展保修服务
液晶电视 遥控器磨损失灵 不保 保(免费提供一次置换)
电压不稳定主板/电源板烧掉 不保
冰箱 电压不稳定,导致电脑板短路 不保
洗衣机 电压不稳定,导致电脑板短路 不保
环境湿度过大,电脑板受潮 不保
笔记本电脑、数码娱乐产品
(额外保障 意外保障)
液体意外泼溅:饮料泼溅 不保
屏幕破裂:被外力意外挤压导致屏碎 不保
室内外温差造成主板霉变 不保
手机 手机随身携带,易受环境因素影响,受潮而出现故障。 不保
空调 空调室外机日晒雨淋,出现故障 不保
小家电 使用频率较高,如电饭煲、电磁炉等天天都要用,按键、开关易磨损 不保
3. 如何购买飞虎延保?

通常在您购买适用商品的同时,便可选购飞虎延展保修服务计划了。

4. 什么样的商品适用于飞虎延保?

以电或电池驱动的产品,或机械操作的产品均适用于飞虎延保。

5. 飞虎延保的售后维修由谁来提供?

1)厂家维修中心

2)厂家授权维修中心

6. 如何计算延展保修服务的保修时间?

电器延展保修服务为您提供最长2年的额外延保服务,保修时间是根据厂家定义的整机及主要部件保修期分别延长计算的

例如:某消费者于2010年1月1日购买了一份延保年限为2年的电器延展保修服务,该电器产品的生产厂家整机保修期1年,主要部件是3年的,则:
1)电器延保整机服务从厂家整机保修期1年结束后开始,即2011年1月1日起生效,按延保年限2年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届满。
2)电器延保主要部件服务从厂家主要部件保修期3年结束后开始,即2013年1月1日起生效,按延保年限2年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届满。
3)针对电器(空调除外)整机和主要零部件保修服务计划,我们提供最高不超过购买之日起6年的保修服务。

意外损坏服务为您提供最长3年的额外延保服务,保修时间自购买之日起生效。

例如:某消费者于2010年1月1日购买了一份延保年限为3年的意外损坏服务,则意外损坏服务保修期从购买之日起开始生效,即2010年1月1日生效,按延保年限3年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届满。